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 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》,对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作出部署。
意见指出,党的十八大以来,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扎实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改革,探索了“最多跑一次”“不见面审批”“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”“一枚印章管审批”“一门式一网式”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,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,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,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意见要求,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,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、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,推动审批服务理念、制度、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。
意见在总结归纳地方典型经验做法基础上,从八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任务和具体要求:一是全面推行审批服务“马上办、网上办、就近办、一次办”。要求2018年10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公布各层级政府“四办”目录。二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。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,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、同标准办理。三是持续开展“减证便民”行动。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“奇葩”证明、循环证明、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。四是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。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“一站式”功能,深化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。五是着力提升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水平。清理整合政务信息系统,加快信息联通共用,打通数据通道,开发便民应用,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。六是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。七是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。进一步减少中介服务事项,营造公平竞争的中介服务市场。八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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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受权发布)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》
中央编办负责人就《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》答记者问